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石铭代理漯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6-06-25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石铭代理漯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4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石铭代理漯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